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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9月理论学习
发布时间:2026-09-20   点击数:

2026年9月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目 录

一、习近平致信祝贺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

二、在第四十二个教师节到来之际 习近平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三、习近平对基础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五、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六、习近平对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七、习近平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八、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九、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 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十、习近平: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一:

习近平致信祝贺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6日致信祝贺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向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致以祝贺。

习近平在贺信中强调,新起点上,希望吉林大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红色基因,发挥综合优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为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80年来,学校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为国家各行各业培养输送了大批人才。


贺信全文:

习近平致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的贺信(全文)

值此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之际,我向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致以祝贺!

新起点上,希望吉林大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红色基因,发挥综合优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为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

2026年9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二:

在第四十二个教师节到来之际

习近平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在第四十二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指出,长期以来,全国广大教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躬耕教坛、传道授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希望广大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汇聚起教育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来源:新华社)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三:

    习近平对基础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不断开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丁薛祥出席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并讲话

 习近平对基础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基础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基础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多措并举推动基础教育实现长足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遵循教育规律,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才。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底线。要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优化办学资源配置,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同向发力,不断开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7月22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薛祥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基础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丁薛祥强调,新时代基础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要从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丁薛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坚持五育并举、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要严格招生入学管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底线,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适应人口变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做好经费保障、学校布局、学位供给、师资调配等工作。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守正创新塑造基础教育新优势。要进一步强化协同共育,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形成育人合力。要弘扬教育家精神,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安心从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强化组织保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北京市、湖北省、甘肃省、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石泰峰、李书磊、王小洪、吴政隆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国优计划”实施院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四:

 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

领导核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七)

党的十八大强调,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民就幸福安康。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要求和各项任务。全党要深刻学习领会、逐条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的建设总要求,既是着眼于继承和弘扬我们党九十多年来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提出来的,又是着眼于顺应和应对新形势下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提出来的。这些年来,我们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执政能力得到新的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得到保持和发展,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善。同时,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相比,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都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全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入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我们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要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将对这项活动进行部署,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已,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党的十八大强调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党同志一定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努力,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这是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历史重任,我们要为之付出全部智慧和力量。

——这是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的一部分

(来源:《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五: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4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巡视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促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巡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

(四)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

第五条 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第六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等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设立巡视机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

第七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巡视工作的重大事项,按照权限制定巡视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审定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统筹谋划推进巡视全覆盖,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统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五)统筹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六)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七)统筹加强巡视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八)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巡视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设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同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等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党组、党委书记(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党组、党委分管有关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同级党组织工作要求;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组织实施巡视全覆盖;

(三)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组工作汇报;

(四)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五)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开展巡视反馈、通报和移交工作,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

(六)指导下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工作;

(七)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八)推进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九)研究处理巡视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承担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等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内设机构合署办公,应当配备相应专职人员,承担党组、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同级党组织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视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对下级巡视巡察机构进行指导;

(六)负责协调有关机关、部门协助、支持巡视工作,推动建立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七)负责巡视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党建工作;

(十)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设立巡视组。

巡视组分别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具体人选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巡视组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组长全面负责本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巡视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同级党组织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巡视;

(二)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移交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参与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四)对巡视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协助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五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

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章 巡视对象和内容

第十六条 中央巡视对象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及其领导班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三)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以及其他中管单位党委(党组);

(四)党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党组织。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对象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及其领导班子,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省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党组织。

第十八条 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下列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

(四)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

(五)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

第二十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回头看”等方式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必要时可以提级巡视。

第四章 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通报。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应当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组采取下列方式了解情况: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机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下沉调研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巡视期间,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并属于被巡视党组织职权范围、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视组应当按程序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立行立改。

巡视期间,对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可以按程序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处置。

第二十六条 巡视组对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可以形成专题报告。

巡视组对巡视报告、专题报告等反映的问题,应当制作底稿。

巡视组对巡视报告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应当按规定与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对巡视报告反映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可以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

第二十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建议,报同级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八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事项。必要时,可以直接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

第二十九条 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组织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同级党组织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

第三十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者有关单位。

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可以采取制发巡视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等意见建议。

第三十一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 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结合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 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应当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巡视党组织应当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日起,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

(一)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

(二)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

(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六)向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集中整改结束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第三十五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对被巡视党组织制定的巡视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议、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现场检查、开展整改评估、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

(三)对巡视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四)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自收到移交问题线索之日起6个月内,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置进展情况;

(五)牵头审核被巡视党组织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六)指导派驻(派出)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

(七)通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监督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将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推动整改落实。

第三十六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组织部门结合职责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对被巡视党组织制定的巡视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加强日常监督,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三)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四)对巡视移交的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问题依规处置,自收到移交问题之日起6个月内,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置进展情况;

(五)审核被巡视党组织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中涉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内容;

(六)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

(七)通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监督情况。

第三十七条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结合职责运用巡视成果,针对巡视通报的问题和移交的工作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治理,并自通报和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第三十八条 巡视机构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推动建立巡视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

巡视机构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综合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机关、部门对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第六章 队伍建设

第三十九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谋划,结合巡视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选优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配备与巡视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干部,防止照顾性安排。加强巡视干部规范管理,加大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力度。

重视在巡视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到巡视岗位锻炼,并将参加巡视工作的经历和表现,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参考。

第四十条 巡视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担当作为,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四)具有履行巡视监督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应当按照上述条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按程序征求党风廉政意见。

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十一条 巡视机构应当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督促巡视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巡视工作纪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

第四十二条 巡视机构、巡视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巡视干部特别是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风纪律评估等制度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巡视机构、巡视干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关机关、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不协助、支持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

(三)私自留存巡视工作资料,泄露与巡视工作有关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未公开信息;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

(四)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

(六)其他不配合或者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八章 巡察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

其他党组织需要开展巡察工作的,应当通过上级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党委(党组)批准。

第四十八条 市(地、州、盟)党委巡察对象是: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市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地、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

县(市、区、旗)党委巡察对象是: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县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县(市、区、旗)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所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

第四十九条 巡察工作应当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式权限、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等,参照本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巡视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来源:共产党员网)

2025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六:

习近平对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总结运用闽宁协作等有益经验

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

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习近平对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东西部协作开展30年来,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习近平强调,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展常态化帮扶第一年。要总结运用闽宁协作等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优化协作方式,拓展协作领域,推动东西部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全国东西部协作工作会议17日在宁夏银川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始终扛牢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总结运用闽宁协作等有益经验,深化东西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加强干部人才交流,拓展科技、金融等协作,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协作质效,促进优势互补、双向赋能、共同发展。

会上通报了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关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建省负责同志分别介绍闽宁协作经验做法,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甘肃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承担东西部协作任务的有关省区市负责同志,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2025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七:

 习近平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要全力组织抢险救援、伤员救治、群众安置

 扎实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强作出批示

 习近平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习近平指出,近日,广西、湖北、甘肃等地因降雨大风天气,接连发生水库溃坝、山体滑坡等灾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要全力组织抢险救援、伤员救治、群众安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防范次生灾害。

习近平强调,当前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既定部署措施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盯紧压实防灾救灾责任,深入开展江河湖泊、病险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准备,扎实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作出批示指出,近期极端天气多发,国家防办、国家防减救灾办要指导各地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加强险情监测预警,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深入排查灾害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救灾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次生灾害。

(来源:新华社)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八:

 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026年7月8日)

习近平

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了,这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科技盛会。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获得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祝贺!向两院院士和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向与会的外籍院士和国际科学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突出位置,系统擘画科技强国建设蓝图,深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正从全球科技参与者、贡献者向开拓者、引领者加速转变,成为创新力上升最快的国家之一。

2024年6月全国科技大会之后,我国科技事业又取得一系列新成就。比如,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等领域重大原创成果不断涌现,“嫦娥六号”实现人类首次月球背面采样返回,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科技攻关和产业发展亮点纷呈,创新药物实现从模仿、跟进开发到首创的跨越,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超过95%,等等。这些成就反映出我国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令人鼓舞和自豪!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科技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领域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科技投入效能不高等问题,科技工作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等方面也有一些卡点堵点。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

科技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世界发展格局,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当前,人工智能蓬勃兴起,以数据、算力、算法等为关键要素,以神经科学、认知科学、计算科学、数学等理论突破和学科交叉为基础,以智能前沿技术群体性突破和广泛渗透赋能为标志,呈现数据驱动、万物互联、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等显著特征。形势催人,也逼人。我们必须抓住历史机遇,迎接时代挑战,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向着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目标坚定迈进,扎扎实实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中国式现代化。

“十五五”时期是科技强国建设的关键攻坚期,要全力抓好党中央关于科技事业各项部署的落实。这里,我强调6点。

第一,增强科技创新体系化攻关能力。科技创新涉及领域、主体、要素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这些年,我们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资源力量,在体系化攻关上积累了不少经验。要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进一步加强科技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统筹,提高科技攻关组织化程度,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在科研任务推进上,重点要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部署和组织实施机制,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深海、深空、深地等战略领域,一体部署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前瞻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化高端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科技期刊等基础条件自主保障,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

在科技力量建设上,重点要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功能定位和布局,推动任务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使其更好担当国家战略使命、产出更多重大战略成果。要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其他科技力量合作攻关,统筹配置科研任务、平台基地、关键人才,形成覆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体系化攻关格局。

在科技创新联动上,重点要加强对各层级科技工作的统筹指导,形成央地协同、区域联动的制度安排,统筹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各地区情况不同,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发展路径,确立比较优势,打造特色创新高地,不能盲目跟风追热点,搞“内卷式”竞争、同质化发展。

第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这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突出科技创新供给和产业需求牵引,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科技创新要突出应用导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对接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以高质量科技供给赋能产业创新。产业创新要提出科学问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平台、共克难题,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产业需求牵引科技创新。

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要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布局建立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破解制约早期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打造多元化应用场景和高水平产业集群,综合运用财政、货币、科技、产业政策,促进自主研发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创新要素的流动壁垒。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推动创业投资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畅通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第三,大力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学的未来在青年。我们高兴地看到,越来越多的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勇挑重担。要把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全方位做好培养、引进、使用工作。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是我们在实践中摸索总结的成功经验。要优化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坚持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注重在科研一线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大对科研人员职业早期和长周期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等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潜心钻研、安身安心安业。要抓住全球人才流动窗口期,积极引进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和团队。要注重挖掘和培养青少年兴趣特长、科学素养、实验能力,吸引更多具有科研潜质的青少年立志投身科技事业。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离不开前辈科学家的支持和鼓励,两院院士要带头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用心用情做好传帮带工作。

第四,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效能。“十四五”时期,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保持年均10%的增长,投入强度2025年达到2.8%、首次超过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这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坚定决心。同时,实际工作中科研经费浪费、科技投入低效重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各有关方面要完善制度机制,改进管理办法,确保真金白银既投到位、更用得好,实现投入规模增加与效能提升的统一。

财政经费在科技投入中具有风向标作用。要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重点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倾斜;健全重大科技任务央地投入共担机制,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引导地方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加大研发投入。要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加强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严肃查处经费管理、项目申报、设备采购中搞利益寻租等腐败行为。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调动更多社会力量支持科技创新。

第五,用好科技评价指挥棒。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推动科技评价改革,对促进科研活动、优化创新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要加快“破四唯”,有效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作用。

科技评价重在按科研规律办事。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都要强化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体现不同类别的差异性,不能评价指标权重模糊甚至本末倒置,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要持续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防止简单以称号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创新资源。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整治作风学风突出问题,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第六,加强科技伦理和安全治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速迭代应用,“双刃剑”效应日益显现。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跟踪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态势,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民。

加强科技伦理和安全治理,重点在于完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和治理规范,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体制机制。要针对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重点领域,明确伦理标准和指引,有效应对规则冲突和伦理挑战。要加强科技安全风险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统筹高技术研发和高水平安全,提高关键部位和设施安全防护能力。要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广泛宣介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和影响力。

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

推动我国科技事业欣欣向荣,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广泛动员各方参与,凝聚起建设科技强国的强大合力。这些年每逢两院院士大会、科协全国代表大会,我都出席并讲话,目的就是动员全党全社会支持科技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不断抓出新成效。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作为我国科学技术界和工程科技界的最高学术机构,要担负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学技术思想库的职责使命,团结全国科技界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向,勇攀世界科学高峰。

中国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坚持探索创新,尽心尽力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两院院士是党和人民的骄傲,希望大家珍视荣誉、不懈奋斗,在开拓科技前沿、担纲重大任务、培育青年人才、践行科学家精神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大科技工作者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希望大家发扬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优良传统,为建设科技强国多立新功。(来源:新华社)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九:

 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 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一个时期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紧迫问题,在全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已经成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这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真查实改政绩观偏差问题,着眼务实管用立好制度规矩,以严实作风一抓到底,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习近平强调,要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重点抓好对地方党政正职、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要坚持常态化查改问题,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盯紧不放、跟踪问效,深化新官不理旧账整改整治。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精准发现问题,增强针对性和穿透力,扎实推动整改。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重用。要加强政绩观行为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领导干部定期谈话提醒,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4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学习教育工作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全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这次学习教育目前已基本结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扛牢责任,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化了对正确政绩观的认识和理解,有效解决了一批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加强了党性锻炼,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打下了良好思想政治基础,有力促进了“十五五”开局起步各项工作。这次学习教育坚持守正创新、简约务实,丰富了思想引领、真查实改、以上率下、标本兼治、服务中心等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对党内集中教育的规律性认识。

会议强调,这次学习教育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要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要持续推进政绩观教育,经常性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防止任性用权,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保持强力震慑。要压实政治责任,抓好学习教育“回头看”,强化督促检查,有效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落实。

石泰峰、李书磊、穆虹出席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2026年9月理论学习资料十:

 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习近平

一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5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6年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响/摄

二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三

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3年多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已经试出了人心向背,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四

各级党委要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

(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五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2016年10月27日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六

党的各级组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日常管理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实践“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

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形成了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把党的领导体现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个方面。

(2018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八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2018年7月3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

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不能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就对党建工作不使劲,要明责、履责、尽责。机关党委书记要聚精会神抓党建。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

要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2022年6月17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一

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二

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要围绕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利益等,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围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严于自律和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帮助,结合党员、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2024年6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三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个地方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局面如何,关键在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尽到了责任。这个问题我强调了多次,但有些人还是不往心里去。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表态拥护多、主动抓得少,对一些问题心知肚明却装聋作哑。有的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认为“两个责任”就是党委、纪委两个书记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管党治党责任重大,没有哪个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可以置身事外。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自身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既不能去行使党委和政府的职权,也不能代替职能部门去抓监管。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不能当“好好先生”,为了所谓个人形象,任由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受损害。要优化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让大家心服口服。

(2025年1月6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四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进一步到位。我曾经说过,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现在看来这大有重申的必要。

管党治党责任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这些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每一种责任都很重要,都要严格落实,不能敷衍应付。我们讲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其中的重要内涵。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以爱党、忧党、护党、兴党的政治忠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要为全党树标杆、作表率。

(2025年6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五

坚定信心、接续奋斗,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征程上,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建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眼于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202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6月至2026年7月期间有关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要论述的节录。

(来源:《求是》)